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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职称工作若干问题解答

1.什么是专业技术资格?

答:专业技术资格是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予的一种技术称号,是专业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了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专业技术资格又称“职称”。

专业技术资格分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级别,其中个别系列专业的初级资格又分助理级和技术员级,个别系列专业的高级资格又分正高级和副高级。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达到规定的年限,工作述职和技术论文获得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才能获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所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能够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层次,工作经验和专业技术水平,是重要的人才评价标准之一

2.什么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是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召集具备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组成评委库,评委库成员要求是技术理论水平较高、业绩能力较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人员,然后,在评审会议召开前一周,在评委库中随机抽取规定数目的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所以评委会能够有效保证评审工作的社会化、公平性和公正性。

3.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的条件是什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条件是什么?

答:(1)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是指中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同或相近专业达到规定年限,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认定,颁发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中,广东省卫生系列专业资格从2001年开始,初、中级技术资格取消评审(认定),实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申报技术资格认定的条件是:

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1年,可认定员级资格;

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3年,可认定助理级资格;

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及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1年,可认定助理级资格;

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3年,可认定中级资格。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条件可以参考东莞人事网http://dgrs.dg.gov.cn)“政策法规—职称”栏目《关于做好2009年度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发〔2009〕32号)。

4.如何报考《全国职称外语》和《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答:申报中、高级资格评审需要通过《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在每年12月份报名,第二年4月份考试,具体时间以考试信息网公布为准。

申报初、中、高级资格评审需要按要求通过《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试,《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每月举办两期考试,具体考试要求和考试时间以考试信息网(http://dg.gdkszx.com.cn)公布为准。

5.如何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

答:申报材料:浏览东莞人事网,点击办事指南,然后点击职称,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受理部门:人事局职称科、各镇(街)人才服务站、科协组织、智通人才市场和中心人才市场(具体联系方式可查阅职称办事指南《10.我市职称服务工作联络点联络方式》)。表格下载:东莞市人事局网页(http://dgrs.dg.gov.cn)。

6.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为什么要提供《学历鉴定证明》?如何办理?

答:由于各省市各时期的学历证书没有统一规格,为遏制假冒学历证书现象,去伪存真,保证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申报职称评审(认定)需要提供《学历鉴定证明》。省教育厅学历鉴定中心在东莞市中心人才市场(宏远大厦一楼)、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和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设立学历鉴定代办机构,省教育厅学历鉴定中心通过正规文书去函到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证书颁发的学校查证,《学历鉴定证明》可以多次使用。

7.每年什么时间申报专业资格评审(认定)?

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每年8、9月份受理申报,11月份召开评委会进行评审,12月份公布评审结果。

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全年受理申报,办理时间为15个工作日。

8.什么是专业技术资格和执(职)业资格考试?如何报考?

答:(1)随着国家职称改革工作的进行,目前,部分系列专业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专业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和执(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其证书与评审(认定)取得的资格证书同等待遇。

(2)专业技术资格和执(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实行网上报名,专业人员可以在东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dg.gdkszx.com.cn)查询各类考试信息。

9.什么是来莞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档案情况登记?

答:根据省人事厅的通知精神,我市于2006年9月11日停止办理省外流动、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审核和核发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业务。为保持对外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才评价工作的延续性,保障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合理权益,维护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继续促进人才引进工作的发展,结合东莞市实际情况,我们暂时制定来莞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档案情况登记制度,为我市各单位对外省市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提供依据,待省人事厅新的政策出台后,再按照有关政策补办相关手续。详情请登陆东莞人事网,点击政策法规,然后点击职称:《关于做好来莞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档案情况登记工作的通知》(东人发〔2009〕6号)查阅。